| 云阳县商务局职能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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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1 09:36 文章来源:云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云阳县商务局(云阳县粮食局)是主管全县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粮油流通和储备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商业改革、发展和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规范流通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指导实施,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制定全县商业发展战略目标布局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行业规范、实施行业标准;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的协调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研究流通领域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维护市场规范运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和审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措施。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县及外出和外地来云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引导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开拓城乡市场。
四、指导商业营销改革,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商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负责全县商贸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电子化流通领域中的管理指导;协调商贸流通科技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商业现代化。
五、制定肉、菜、糖、成品油等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和调控;负责酒类商品销售管理,贯彻执行酒类商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等重要商品经营的认定;负责实物租赁业、拍卖业、旧货业、社区服务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废旧金属、废旧物品回收、散装水泥推广、民爆器材等物资行业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全县外贸进出口业务;研究拟定企业利用外资有关地方性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外资;提出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有关工作;拟定全县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和协调外商投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管理和使用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发展促进资金和奖励基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统一管理全县粮食政策性业务;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计划的实施和监管;制定粮食调控预案,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社会粮油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工作监管;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商务系统的统计、信息、财会、审计工作。
九、负责机关和指导本系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参与全县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参与全县对人力资源开发及人事、劳动、保险、分配和奖励等政策制定;负责本系统机关及企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企业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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