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重庆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重庆市云阳县商贸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商贸动态
> 正文
云阳县商务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2008-12-12 16:03 文章来源:
云阳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12月4日,在第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县商务局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到大阳乡开展了“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到扶贫乡进行宣传。组织机关职工到帮扶乡大阳乡场镇及村社,对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二是发放资料进行宣传。在帮扶乡、村和学校流动宣传的同时,组织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多份。三是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在帮扶乡大阳乡场镇悬挂了宣传贯彻标语。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云阳县商务局全面完成开放型经济目标任务
2008-12-11 10:32
云阳县商务局举办国际电子商务培训会
2008-07-03 16:11
云阳县全面开展猪肉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2007-09-19 16:06
云阳县商务系统对企业移民工开展首届商业营销培训
2007-07-04 16:10
云阳县商务局系统积极组织职工向灾区群众捐款
2007-07-02 16:06
关于开展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服务民企”为主题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2006-08-13 14: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联系人:陈星宇 电话:023-63852040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